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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婚姻法的实施,对女方来讲到底公平不公平?

发表于2015-11-24

我们大家都晓得,中国的男人要比女人多达三千多万,那么问题来了,成群结队的男人意味着将来娶不到老婆,抱头痛哭。但是耍了朋友的男性同胞也开始惆怅了,因为要结婚就必须先过丈母娘那一关,很多丈母娘都是视自己女儿为宝贝,生怕嫁给穷小子吃不饱穿不暖的,一般丈母娘的要求都是男方的有房,房产证上还要写上女方的名字。很多光混男只能大呼结婚不易啊,甚至扬言说劳资就算打一辈子光混,也不要受丈母娘欺压当一辈子的矮矬穷!给他们的气质点个赞

 

但是,But,新婚姻法来了!新婚姻法的制定,对千千万万的男同胞来说,完全就是解救他们的福音。为啥子呢,请看这些规定:

一、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字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三、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部分与配偶无关。

四、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五、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就算写上了女方的名字,与女方也没有关系。换句话说,就算女方参与了还贷,离婚后男方只需要补偿你还贷部分,房子你也照样连个厕所都分不到!估计婚姻发一出台很多男性同胞们都谢天谢地阿弥陀佛跳起八丈高了!在这里我想问一下,这个新婚姻法公平吗?

大部分女生认为不公平!因为男方是越老越值钱,离了婚也能找到第二春,说不定活的更加逍遥又自在,而女方是越老越多皱纹,离了婚就是昨日黄花,不但再嫁困难,还将一无。就算男方赔偿了点房贷也是屁用没得,根本买不起房。

我是这么认为的,其实这个婚姻法是相对公平的。为啥子中国离婚率那么高?不就是因为婚姻质量不好,对婚姻不够慎重吗?不晓得大家认同不认同,这个婚姻质量不好有一部分原因是和房子有关的。一旦婚姻和利益扯上关系,就为以后的不幸埋下了伏笔。然而这个新婚姻法告诉了我们女性朋友,靠男人不如靠自己,我们应该明白没有了婚房拥有的依靠,自己要学会更加独立和慎重。选择一个爱自己的男人,而不是一个有房的男人。大家觉得是不是这个道理?


发表于2015-11-24

爱你的男人两个人结婚了,买了房子,就是两个人的房子。而一个有房的男人,将来两个人分了房子还不是你的。

发表于2015-11-24

大家给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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