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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爆!北京购房网签出新规,封堵假结婚骗购

发表于2016-09-13



俗话讲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永远不要低估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力,你限购是吧,那我就找政策空子,这不好多夫妻为了能够多买房、买房,于是上演“离婚潮”,前不久媒体曝光的上海人离婚可是着实震惊了小伙伴。


大城市人民真会玩儿,让我等大山来的孩子们伤不起,只要有利益可钻,擦边球现象是屡禁不止的,还是那句话高手在民间。 


当上海离婚曝光后,我帝都人民早已开动发达的大脑,为了买房,假结婚、假离婚已蔚然成风,更有甚者,买房式婚姻关系已经催生了完整的产业链。




什么是假结婚?


“假结婚”是从去年开始在北京房地产市场兴起的一种“骗购”手段,和“假离婚”一样,目的都是为了获得再多买一套房的资格。


通常的操作手段是,本身无购房资格的一方,通过中介机构找到一位具备“房票”的“假结婚”对象,双方先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注明婚后所购房屋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接着,双方去办理结婚、购房手续,待房本下来后,再办理离婚,无购房资质一方由此顺利在北京买到一套房产。


一些“房虫”专门在做这样的买卖,他们以自己身上的购房资质为资本,以假结婚的方式帮人买房,终收取10万元左右的报酬。


买房容易吗?满满的套路,不过这好日子马上就要到头了,因为北京发布购房那个网签新规定,直指假结婚骗购!!!


购房网签新规


北京市已经在购房网签环节执行新举措,以夫妻双方名义购房的京籍家庭,房本中必须得有带“指标”一方的名字。


按照这项网签新政所要求,以家庭名义购房的京籍家庭,网签之时,只能有两种选择:

一种是选择购房家庭中具备购房资格的人为买受人,出具单独不动产登记证;

一种是选择购房家庭中具备购房资格人为买受人的同时,选择将不具备购房资格人作为买受人的共有权人。

而第三种情况,将购房家庭中不具备购房资格人为买受人且单独,将无法生成网签。



举个栗子:如果夫妻双方一起买房,男方有购房资格、女方没有,那么就不能再出只有女方名字的房本。而此前,本市夫妻双方买房,房本上的“名字”一般会有三种写法:男方、女方、双方共同。新规执行后,没有北京购房资格的一方,就无法单独出现在房本上。


这项政策的发布无疑是限购政策的延伸与细化,北京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力度作为全国严的所在,从执行的政策细则看,细化一直从未间断。这一政策的确有利于减少部分灰色现象的产生。


买房套路深,任你千绊万阻,我自于政策真空地带取敌军首级,还是那句话,永远不要低估利益背后的欲望动力,永远不要低估投机群众的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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